事實查核報告 網傳法官稱「不排除貪玩」撤少年非法集結定罪,判詞顯示主要考慮被告是否夥同他人 一宗少年不服非法集結定罪上訴,法官考慮控方無法證明上訴人夥同他人非法集結,故裁定上訴得直。其後網絡流傳訊息集中交代判詞提及「不能排除他可能只是貪玩」,容易令人誤解此為上訴得直的主要理據。
事實查核報告 法官問遇襲警「會唔會啲人睇唔過眼過嚟打你?」,實為澄清辯方律師問題 網傳圖片顯示法官郭啟安問遘襲警員「會唔會啲人睇唔過眼過嚟打你?」,不少網民質疑法官提問偏頗,甚至反問可否去打法官。根據傳媒報導,法官提問是為了向警員澄清辯方律師的問題,而非借反問表達「警員理應被打」的意思。
事實查核報告 沈小民法官曾指逃跑是參與暴動? 前立法會議員鄧家彪以2016年旺角暴動案中被告被指「逃跑屬參與暴動」一事,質疑該案法官沈小民近日審理831灣仔暴動案時持不同標準。 翻查兩宗案件的判詞,兩案案情不同,稱沈小民「指逃跑是參與暴動」屬部分正確,但須注意法官考慮到其他證據,而非單就逃跑行為作出裁決。
事實查核報告 【誤導內容】在暴動現場被搜出士巴拿、對講機、電鑽,因藏在背包就不算「藏有攻擊性武器」? 近日有對個夠「藏有攻擊性武器」案件裁決的批評,認為法官因涉案工具放在背包內就不視之為「藏有」,實際上了忽略了「攻擊性武器」的法律定義包括「意圖」的部分。
事實查核報告 【誤導內容】呈堂影片拍到被告掟磚都可以脫罪? 屈穎妍於〈開卷有益〉一文提及19年11月8日銅鑼灣掟磚案的判決,宣稱有影片拍到被告犯案,但裁判官仍判罪名不成立。然而這篇文章忽略了裁判官判決的多項重要原因,包括單憑影片未能確定被告犯案,加上兩名警察的供詞與影片不符,不獲接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