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- 「TOPick」的報導標題及Facebook帖文提到「麵包和穀物早餐是超加工食品 研究揭日食一份增18%早死風險」。
- 食物是否「超加工食品」取決於其生產方式和成份,大量生產、加入各種添加劑的麵包和穀物早餐屬超加工食品,但手造麵包、純燕麥等穀物早餐則不屬此類別。
- 報導提及的研究為觀察研究,顯示進食超加工食品的份量與總死亡率相關,惟未能證實因果關係,研究方法亦有其他限制。
- 研究以進食「超加工食品」的整體數據推算,麵包和穀物早餐只佔一小部分。
- 「TOPick」的帖文及標題或令人誤解「進食麵包和穀物早餐會增加早死風險」,但研究方法令數據不足以得出此結論,而且並非所有麵包和穀物早餐都是超加工食品。
- 「TOPick」的Facebook帖文及報導標題未有提供完整脈絡,或會引起誤解。
背景
《香港經濟日報》旗下的生活頻道「TOPick」於2022年7月17日發佈報導〈【加工陷阱】麵包和穀物早餐是超加工食品 研究揭日食一份增18%早死風險〉[1],其Facebook專頁「TOPick 新聞」於7月19日發佈帖文,內容與上述報導標題相近(略去「【加工陷阱】」,同時多了「一文看清10大超加工食品」一句),並在留言貼出報導連結。[2]
截至7月26日下午,帖文共有1,322個表情反應、368個留言及139次分享。
麵包和穀物早餐是否「超加工食品」?
報導標題指「麵包和穀物早餐是超加工食品」,內文未有提及這一點,但在「點撃睇十大『超加工食品』」一欄的圖片中,列出其中兩項超加工食品為「大量生產的麵包」及「穀物早餐」。文中提到「超加工食品」的定義︰[3]
加工食物是指加入油、糖、鹽等材料,加上醃製、發酵等程序,延長食用日期,如芝士、煙肉、煙燻魚和啤酒等。
「超加工食品」是指預製即食或須加熱食用的食品,加入油鹽糖、乳糖、麩質、香料、色素、穩定劑和抗氧化劑等添加劑。
而報導引用的研究(見下文)則採用名為「NOVA」的分類系統[4],按照食物的加工程度及製作目的,把食品分為4類(詳細定義見附錄)︰
- 未經加工或最少量加工(unprocessed or minimally processed)
- 加工烹飪食材(processed culinary ingredients)
- 加工食品(processed foods)
- 超加工食品(ultra-processed food and drink products)
文中舉例說明時提到,新鮮製作的麵包屬於加工食品,而大量生產的包裝麵包及穀物早餐(breakfast cereal)則屬「超加工食品」。[5]《BBC》一篇介紹「超加工食品」的文章則提到,同一款食品會因為製作方法有別而屬於不同類別,例如︰
- 以麵粉、水、鹽、酵母製作的麵包屬加工食品,但加入乳化劑(emulsifiers)和色素(colourings)後就變成超加工食品。
- 純燕麥、粟米片及小麥碎格(shredded wheat)均屬於最少加工食品,但當生產商加入糖、調味劑或色素等便會變成超加工的穀物早餐。[6]
換言之,麵包和穀物早餐不一定但有機會是超加工食品,主要取決於其成份和製作方式。「TOPick」的Facebook帖文及標題或令人誤解為「所有麵包和穀物早餐都是超加工食品」,其報導內文亦未有詳細解說。
「超加工食品增18%早死風險」的來源
翻查「TOPick」報導內文,提及「增18%早死風險」的說法來自以下一段︰
西班牙納瓦拉大學(University of Navarra)曾公布一項研究,從1999至2014年期間分析1.9萬名20至91歲人士,每隔兩年評估他們的飲食習慣,研究期間共有335人死亡。結果亦顯示,每日進食多於4份過度加工食品,早死風險增62%;每日進食多一份早死風險增18%。
搜尋關鍵字「University of Navarra Ultra-processed food 1999 2014 62%」可找到2019年發表於《英國醫學期刊》(British Medical Journal, BMJ)的研究。[7]這項研究追蹤約兩萬名參與者,每隔兩年調查他們的飲食習慣,從而推算其餐單中超加工食品所佔的比例,並由少至多平均分為四組。第一組每日進食少於兩份超加工食品(平均為1.4份)、第四組每日進食多於4份超加工食品(平均為5.3份)。[8]
研究人員按照年齡、性別、婚姻狀況、運動量、吸煙狀況、體重指數(BMI)、家族心血管疾病史等多項因素調整後,發現第四組的總死亡率(all cause mortality,即不分原因計算所有死亡個案的比率)比第一組高62%。論文亦提到根據其模型推算,每日多吃一份超加工食品總死亡率便會增加18%。[9]
然而由於這是一項觀察研究,難以單一結果推論超加工食品與早死風險的因果關係。研究亦有其他限制,包括資料由參與者自行匯報再作推算、問題設計並非為研究超加工食品而設及死亡人數較少等,在詮釋研究結果時宜小心處理。[10]
麵包和穀物早餐僅佔研究一小部分
此外,從「TOPick」的Facebook帖文留言可見,該帖文及報導標題亦可能會令人誤解為「每日吃一份麵包或穀物早餐會增加早死風險」,但根據研究論文的表2,研究參與者進食的超加工食品當中,首五位分別為︰
- 加工肉類(包括火腿、香腸、漢堡等,佔15%)
- 加糖飲料(佔15%)
- 奶類製品(包括雪糕、奶昔等,佔12%)
- 薯條(佔11%)
- 包點(包括美式鬆餅、冬甩、牛角包及其他非手造包點,佔10%)
該表亦顯示穀物早餐佔3%。[11]由此可見,麵包及穀物早餐僅佔研究中的超加工食品一小部分,加上研究以進食超加工食品的整體數據推算,未有推算進食各種食品的風險,有關結果不足以推論吃麵包或穀物早餐會增加早死風險。
結論
「TOPick」的報導引用了西班牙納瓦拉大學一項關於「超加工食品」的追蹤研究,該研究顯示進食得越多超加工食品,早死風險會相應增加,然而基於研究方法上的限制,不直把結果詮釋成兩者有因果關係。
從「TOPick新聞」的Facebook帖文留言可見,該帖文及標題或令人誤解為「進食麵包或穀物早餐會增加早死風險」,但「TOPick」的報導未有詳細解說以下兩點︰
- 根據定義,麵包和穀物早餐不一定是超加工食品,得視乎成份及生產方式;以及
- 該研究以進食超加工食品的整體數據推算,當中的麵包及穀物早餐僅佔一小部分;
因此有關研究的結果不足以推論「進食麵包或穀物早餐會增加早死風險」。
「TOPick」的Facebook帖文及報導標題未有提供完整脈絡,或會引起誤解。
附錄
以下為NOVA分類系統的定義,食物共分為4類[4]︰
- 第1類——未經加工或最少量加工(unprocessed or minimally processed)︰「未經處理食品」(或稱自然食品)包括植物或動物的可食用部分、菌類、藻類和水,而「最少加工食品」為自然食品經過切除部分、過濾、加熱、冷藏和包裝等工序,而且未有加入糖、鹽、油或其他添加劑等成份的食品。第1類食品包括水果、蔬菜、牛奶、蛋、肉、穀物等。
- 第2類——加工烹飪食材(processed culinary ingredients)︰由第1類食品以自然過程加工、用作烹煮第1類食品及調味的食材。第2類食材包括鹽、糖、蜜糖、植物油、牛油、醋和酒等。
- 第3類——加工食品(processed foods)︰把第2類食材加到第1類食品,並以不同方式保存、煮食或非酒精發酵後的食品,加工食品可能含有用作保存食品特點、防腐的添加劑。第3類食品包括加鹽或糖的堅果、醃肉、煙三文魚、芝士及新鮮製作的麵包。
- 第4類——超加工食品(ultra-processed food and drink products)︰使用工業生產配方的食品,通常有超過5種或以上加工食品使用的成份,例如糖、鹽、油、穩定劑、防腐劑等,亦有只在超加工食品發現、煮食時不常用的添加劑如色素、香料、甜味劑等,並採用工業的加工方式。超加工食品主要為可立即食用、飲用、加熱的產品,例子包括包裝雪糕、朱古力、大量生產及預先包裝的麵包、穀物早餐、汽水、急凍薄餅、香腸和即食麵等。
資料來源
- 【加工陷阱】麵包和穀物早餐是超加工食品 研究揭日食一份增18%早死風險(TOPick)
- Facebook專頁「TOPick 新聞」帖文
- 見[1]
- Monteiro CA, Cannon G, Levy R, et al. NOVA. The star shines bright. Food classification. Public Health World Nutr 2016;7:28-38.
- 見[4]的PDF檔案第5頁「Group 3 Processed foods」一欄例子提及「unpackaged freshly made breads」,以及檔案第6頁「Group 4 Ultra-processed food and drink products」一欄例子提及「mass-produced packaged breads and buns」和「breakfast ‘cereals’」。
- What is ultra-processed food? (BBC)
- Rico-Campà A, Martínez-González MA, Alvarez-Alvarez I, et al. Association between consumption of ultra-processed foods and all cause mortality: SUN prospective cohort study. BMJ. 2019;365:l1949. Published 2019 May 29. doi:10.1136/bmj.l1949
- 見[7]的「摘要」(Abstract)及「方法」(Method)部分,另可參考表1(Table 1)。
- 見[7]的「摘要」(Abstract)部分,以及表3(Table 3)和表3前一段。
- 見[7]的「本研究優勢與限制」(Strengths and limitations of this study)部分。
- 見[7]的表2(Table 2)。